作者:胡逸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
最近,有两件事情被热议,一个是数据成为生产要素,另一个是数字货币的发行。
2020年4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,提出“健全劳动、资本、土地、知识、技术、管理、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、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”。数据首次成为与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,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燃料和新动能。
2019年6月,脸书公司公布加密货币Libra白皮书,希望能建立一套简单、无国界的货币和金融基础设施。OECD和G20在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》报告中提出,要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。全球80%的央行正在研究数字货币,10%的央行准备发行本国央行数字货币。中国明确提出在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。在深圳,数字货币内部测试已经开展;在雄安新区,麦当劳等19家公司也开始试点数字货币。
那么,问题来了:既然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,会产生数据确权、数据定价、数据交易以及数据参与社会分配的种种场景。而每个人,在数字经济的生产和消费场景下,在给出个人数据时,是否应该获得相应回报,比如用个人数据去换取数字货币。
对于传统银行来说,最困难的是发放小额贷款,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,不知道要不要给个人客户贷款,不知道给多少合适,不知道客户是否能够按时还款。但在大数据时代,蚂蚁金服借助多来源的数据采集、储存和计算,精确的用户画像以及多种算法模型的优化,可以在1秒钟做出决策,给你贷款多少,利率多少,中间没有抵押,没有人工干预。这是个人数据货币化非常有说服力的案例。
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本特·霍姆斯特罗姆(Bengt Holmström)对此现象总结:数据可以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的抵押物。借助数字平台上获取的数据,小额借款人获得信贷不需要抵押物,因为贷款人比借款人更了解他的信誉。可以想象,未来,越来越多的人会了解自身数据的重要性,会愿意将数据货币化,贷款抵押物不仅仅是不动产、汽车、有价证券、票据、知识产权等,也会出现个人数据、家庭数据和公司数据,银行甚至会出台数据投资信托产品。
微软公司正在测试一个名为“Bali”的个人数据银行项目,也许能作为上述疑问的部分佐证。基于微软科学家在2014年发表的一篇关于数字隐私的论文,“Bali”希望建设成为一个私人数据银行的大平台,允许用户控制他们在网络上被搜集的所有数据,并提供可视化的管控、分享和货币化选项。“银行将允许用户存储他们生成的所有数据(原始数据和推断数据)。并允许用户管理、控制、共享数据,还可以将数据可视化和货币化”。
无独有偶,2019年2月,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·纽森(Gavin Newsom)提出一项针对消费者的“数据红利”(Data Dividend)计划,让他们分享该州大型科技公司依靠用户数据创造的巨额利润。“消费者有权知晓和控制他们的数据是如何被使用的”。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你的个人数据已经被货币化了,我意识到你的数据是有价值的,它属于你,在某种程度上,你应该得到奖励,”在个人数据隐私得到保护的基础上,用户有权分享他们的数据并获得经济补偿。如果这种方式得以流行,个人将夺回在互联网巨头公司手上的数据控制权,并建立一个在个人、公司和政府之间基于负责管理、存储和传播数据的新兴数据经济。美国彭特兰教授将之称为“数据新决议”三原则:你有权利拥有你的数据,你有权利掌握数据的使用,你有权利摧毁或者贡献你的数据。
我曾有幸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Sarma教授讨论过这一问题,他坦率地指出,现有的谷歌、脸书、亚马逊的商业模式,看似免费,实则是最大的收费。If it’s free, you are the product(如果免费,你实则平台的商品)。个人数据在不知晓的情况下,被用来对付自己。这些数据来自于浏览器Cookie、第三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中的信息。这些公司搜集各类个人数据供内部使用,用以分析消费者的网购习惯和个人信息,以开展针对性更强的市场营销活动,或进行新产品研发。
为此,个人应当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,让他们在信任安全可靠的前提下,自愿分享自己的个人数据。例如,每个上路司机都愿意实时分享自己驾驶车辆的速度、位置、刹车和加速情况到一个统一的平台,那么整个城市的路网,将实现动态的监控和运营,或许对于改善所有司机的出行效率都有好处。而愿意上传数据的司机将得到停车费或者过路过桥费的豁免。
这也许会诞生新的问题,如果人们知道自己的数据能给自己带来收益,那他们可能会有有意识地做出偏离正常的行为,从而对数据的真实性产生影响。比如:如果行驶里程或者走路步数可以换钱,现阶段支付宝内运动模块就可以用每日的步数获取健康保额、兑换公益金,以及领取运动红包,那么会不会出现造假和故意而为之的运动?
Worldpay(全球领先的独立支付业务运营商)曾对18-24岁的中国消费者做过调研,67%表示会考虑将个人数据货币化。作为“数字原住民”,他们认为品牌终究会以各种方式得到他们的个人数据,与其被动接受,任由商家共享其数据,不如主动自信地去争取个人数据资产的货币化。如果数据成为一种资本的形式,消费者则希望在给出个人数据时能获得相应回报。消费者正慢慢地了解他们的数据所具有的强大功能,他们会要求那些互联网公司将数据权利归还给个人消费者,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来实现个人数据资产确权和数据资产交易,共享数据收益。
最后,我也想做一个类似的调研:
作为个体,你是否愿意用你的个人数据,共享作为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依据?
作为政府机关,是否可以修订相关政策,如果民众愿意将自己的个人数据共享开放给政府大数据中心使用,数据作为生产要素,也可以成为一个新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?